泰安1.72亿元财政资金投入疫情防控

发布日期:2020.02.14

根据宁波市公安局甬公任〔2015〕11号文件通知:
舍 东任宁波市公安局大榭开发区分局侦察大队大队长,试用期为1年,任职时间从2015年1月6日市局党委会研究决定之日起计算。
根据宁波市公安局甬公任〔2015〕7号文件通知:
王大力任宁波市公安局大榭开发区分局交巡警大队大队长;
毛 凯任宁波市公安局大榭开发区分局交巡警大队教导员;
陈雷波任宁波市公安局大榭开发区分局治安大队教导员;
上述同志试用期为1年,任职时间从2014年12月26日市局党委会研究决定之日起计算。
根据宁波市公安局政治部甬公政干〔2015〕9号文件通知:
郑 海任宁波市公安局大榭开发区分局办公室副主任;
陈 斌任宁波市公安局大榭开发区分局交巡警大队副大队长;
火统德任宁波市公安局大榭开发区分局治安大队副大队长;
乐雷钧任宁波市公安局大榭开发区分局治安大队副大队长;
上述同志试用期为1年,任职时间从2014年12月26日市局党委会研究决定之日起计算。
根据宁波市公安局甬公任〔2015〕6号文件通知:
蒋存云任宁波市公安局警务督察支队信访科科长,试用期为1年,原任职务同时免去,任免职时间从2014年12月26日市局党委会研究决定之日起计算。
根据宁波市公安局甬公任〔2015〕4号文件通知:
沈一峰任宁波市公安局轨道交通治安分局鼓楼站派出所副所长,原任职务同时免去,任免职时间从2014年12月26日市局政治部主任办公会议决定之日起计算。

大榭公安分局
2015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