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新材料产业园区迅速部署迎接环保督察工作

发布日期:2017.09.06

3月8日从有关部门了解到,为加强小微企业园区建设管理,拓展优化小微企业发展空间,增强项目承载能力,促进经济转型升级,我市发布《关于加强小微企业园区建设管理的实施意见》。

园区相关“门槛”

据介绍,我市对小微企业园区的规模条件、控制指标、配套设施做了具体的规定:

其中,县级以上以制造业为主的小微企业园区建筑面积一般应在2万平方米以上;以生产性服务业为主的小微企业园区建筑面积一般应在1万平方米以上。

同时,小微企业园区用地容积率一般应达到1.4以上,建筑密度一般不低于35%,厂房层级一般应达到4层以上。相对集中绿地不小于总用地的5%。

另外,园区道路、电力、通信、供气、给排水等基础配套设施齐全,集中配套一定比例的职工宿舍、食堂、办公场所等生产生活服务设施。非生产性配套设施用地面积按不大于7%的比例,建设面积按不大于总建筑面积15%的比例控制。实施雨污分流,污水入网。不能实施污水入网的,要建设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工业地产项目用地范围内不得建造成套住宅、专家楼、宾馆和培训中心等非生产性配套设施。

相关扶持政策

据介绍,我市鼓励有条件的县对园区建设、企业入园、招商引资、配套设施运维、公共平台建设等给予财政资金补助。

其中,市财政对市区列入年度建设目标的小微企业园区,连续两年按园区平台投资额的5%给予补助,每年不超过100万元。对园区平台补助额不高于入园企业的财政贡献,不足部分可以结转。

同时,市区小微企业园区从金华市外引进规模以上企业的,给予园区运营机构每家10万元的财政奖励。市区获评省级以上小微企业园区的,市财政按获得上级财政补助的1:1给予园区运营机构配套补助。市区小微企业园区入园企业实施技术改造、节能节水改造的,允许以园区为单位进行项目整合,按市区现行标准进行技术改造、节能减排项目补助。

另外,市区小微企业园区运营机构年度企业分类评价,上提二档。市区小微企业园区入园企业年度企业分类评价,上提一档,最高提档为B类。我市还积极探索购置厂房按揭贷款模式,吸引有意向的金融机构入驻工业地产项目园区,引导金融机构针对购置厂房的入驻企业提供按揭贷款支持,贷款首付比例最低可以达到30%,贷款期限一般不少于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