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政商流通字[2021]16号
各旗县区(开发区)商务主管部门、财政局:
按照《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呼和浩特市高品位特色商业步行街建设的指导意见><呼和浩特市推动品牌连锁便利店发展的指导意见><呼和浩特市促进夜间经济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呼政办字[2020]25号)精神,我市积极推动品牌连锁便利企业发展,支持品牌连锁便利企业拓展连锁门店和开展物流配送中心建设,现组织开展2021年品牌连锁便利店及配送中心建设项目申报工作,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条件
(一)在我市注册登记和税务申报的品牌连锁便利企业;
(二)经营门店面积一般在300平米以下,以售卖鲜食商品和日用品为主的小型综合零售门店,不包括水果店、生鲜店、烘焙店、药店等经营专门商品的零售店;
(三)在我市现有品牌连锁门店达到30家以上;
(四)实现品牌连锁便利行业“六统一”标准。即统一形象标识、统一门店管控、统一设施配置、统一服务标准、统一商品采购、统一物流配送。
二、支持范围及标准
(一)支持拓展门店数量。对在我市拥有直营或加盟门店数量超过30家的品牌连锁便利企业,按照“六统一”标准要求,每新开一家面积不小于50平米的直营、加盟门店,且经营期不少于一年,分别一次性补助2万元、1万元,以上单户连锁企业每年度享受该项补助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二)支持连锁便利企业构建物流配送体系。对在我市拥有门店数量超过30家的连锁便利企业,新建或改造提升5000平米以上配送中心(包括购地建设改造和租库建设改造),支持装修和硬件设备购置,按年度核定投资额的20%给予补贴,单户连锁便利企业每年度该项补助最高不超过30万元。
三、申报材料
(一)品牌连锁便利店及物流配送中心建设项目申报表(见附件1);
(二)品牌便利店发展项目建设方案。包括品牌连锁便利企业基本情况、项目可行性分析、计划建设内容、资金投入情况、项目预期绩效情况等;
(三)营业执照、纳税证明、法人身份证及相关证照复印件等;
(四)截止2021年11月底品牌连锁便利门店及物流配送中心情况汇总表。(包括门店名称、具体位置、经营面积、注册时间、主营范围、配送中心面积、联系方式等);
(五)2021年度新设立品牌连锁便利门店基本情况汇总表(包括门店名称、具体位置、经营面积、注册时间、主营范围、联系方式等)及各门店租赁合同、营业执照等材料复印件及店内外照片等,门店注册时间要求在2020年11月1日-2021年10月31日之间;
(六)2021年品牌连锁便利企业物流配送中心建设及投入情况;(包括物流配送中心建设改造方案、2021年资金投入情况、配送中心占地或建筑物租购合同、票据等相关证明材料)。
(七)项目申请单位承诺书(附件2)。
四、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项目申报工作
发展品牌连锁便利店,对于稳定就业、改善民生、扩大消费、提高居民生活品质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也是我市打造一刻钟便利生活圈的重要载体。各旗县区、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商务主管部门、财政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企业开展申报,将这项工作抓实抓好,切实推动品牌连锁便利企业发展。
(二)积极组织推荐申报
各旗县区、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商务主管部门、财政部门要组织和指导辖区范围内符合条件的品牌连锁便利企业进行申报,并对申报条件及相关材料进行认真审核,对申报主体新建门店及配送中心建设项目进行实地勘验,由所在地商务、财政部门出具正式推荐文件报送。申报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四份(含电子光盘),于2021年12月24日前报送至市商务局,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
附件:1.《品牌连锁便利店及物流配送中心建设项目申报表》
2.《项目申请单位承诺书》
(联系人:流通科 马佳音 联系电话:0471-6621221)
呼和浩特市商务局 呼和浩特市财政局
2021年12月10日 2021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