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适宜向“一带一路”国家
根据《关于征集适宜向“一带一路”国家转移的可持续发展技术的通知》(国科外便〔2020〕79号)要求,现将我区组织申报的要求通知如下:
(一)技术成果征集条件和申报要求,详见科技部网站(http://www.most.gov.cn)通知通告栏《关于征集适宜向“一带一路”国家转移的可持续发展技术的通知》。
(二)申报单位请在2020年12月30日前通过中国“一带一路”技术转移信息系统http://ttssc.ustb.edu.cn/
sign/signup(没有系统账号的申请单位请先注册)在线提交电子申报书及支撑材料。
二、推荐工作
(一)请各推荐单位在规定时间内收取纸质申报材料,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规性进行初审,并于2020年12月31日前将推荐函和申报材料(一式两份)寄出,报送至自治区科技厅科技合作处。
(二)自治区科技厅将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对通过评审的技术成果由厅内统一出文推荐至科技部国际合作司。
三、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许易茜
联系电话:0471-6328622
电子邮箱:nmgkjhz@163.com
邮寄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丰州南路内蒙古科技厅622室
附件:推荐函(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