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度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
评审和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盟市科技局、满洲里市工信和科技局、二连浩特市教育科技局,和林格尔新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各自治区级科技企业孵化器: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推动创新创业高质量发展打造“双创”升级版的意见》,纵深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促进创业孵化载体体系化、专业化发展,营造科技创业企业成长的良好环境,使科技创新创业深度融入经济社会发展,为产业升级提供有力支撑,根据《科技部火炬中心关于开展2020年度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工作的通知》(国科火字〔2020〕166号)要求,我厅组织开展内蒙古自治区2020年度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的评审和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请认定2020年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的应符合《科技部关于印发<科技企业孵化器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科发区〔2018〕300号)和《科技部火炬中心关于开展2020年度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工作的通知》(国科火字〔2020〕166号)规定条件,推荐的科技企业孵化器注册成立日期须在2017年9月30日前。
二、申报方式
本年度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采用网上申报方式,申报机构应按要求登录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申报管理系统(https://fhq.chinatorch.org.cn/),于10月31日前在线填报相关信息。申报管理系统账号密码与科技企业孵化器火炬统计账号密码一致。
三、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主要包括《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申报书》(在线填报完成后下载打印并加盖申报单位公章,附件1)和相关附件材料。
四、有关要求
1.请各盟市科技局、满洲里市工信和科技局、二连浩特市教育科技局、和林格尔新区管委会和有关单位积极组织本辖区(本单位)内符合要求的科技企业孵化器申报,并对申报材料进行核准把关。
2.各科技企业孵化器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在申报和评审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的,将取消其申报资格,并追究当事人相关责任。
3. 各盟市科技局、满洲里市工信和科技局、二连浩特市教育科技局、和林格尔新区管委会和有关单位于11月4日前将申报材料(一式五份)和推荐表(附件2)统一报送至自治区科技厅。申报材料和推荐表的电子版(WORD)要发送至电子邮箱。
四、评审和推荐程序
自治区科技厅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并实地核查,对外公示拟推荐上报的科技企业孵化器,公示内容包括孵化器的法人机构名称、地址、孵化面积、在孵企业数量。经公示无异议后,自治区科技厅报送至科技部火炬中心。
五、联系方式
1.材料申报
自治区火炬中心:赵松波、安娜尔娃 0471-6667441
邮寄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丰州南路内蒙古自治区
科技厅成果管理与转化处612房间,010020
电子邮箱:nmghjzx123@163.com
2.业务咨询
科技厅成果管理与转化处:白文志 0471-6328612
附件:1.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申报书
3.科技部火炬中心关于开展2020年度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