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兴安盟、巴彦淖尔市、阿拉善盟、二连浩特市发展改革委:

20173月,经国务院批准,内蒙古区域合作项目(以下简称项目)列入我国利用亚洲开发银行贷款2017-2019年备选项目规划,项目主要围绕加快我区二连浩特、包头满都拉、巴彦淖尔甘其毛都乌力吉、兴安盟阿尔山、阿拉善乌力吉等口岸地区城镇化进程,进一步深化与蒙古国在基础设施、畜牧业、通关查验检验、生态环境、医疗等领域的合作。项目分三批次实施,2020210日签署了第一批次项目贷款协定及项目协议,并于2021331日正式生效,目前第一批次项目正在有序推进;亚行预计今年10月份开展第二批次项目评估工作。

    今年3月,亚行颁布了《中国国别伙伴战略(2021-2025年)(以下简称国别战略(2021-2025),转发给你们,为了配合亚行做好第二批次项目评估工作,请各地按照亚行新的国别战略(2021-2025)支持的方向,重新设计和包装区域合作第二批次项目,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亚行国别战略支持领域

(一)亚行国别战略调整方向

亚行最新国别战略将支持中国实现高质量绿色发展,贷款支持领域将重点聚焦环境可持续发展、适应和减缓气候变化、老龄化社会和卫生健康安全等三大合作领域。

(二)项目设计要求

上述盟市发改部门组织第二批次项目业主单位认真研究亚行国别战略(2021-2025),按照亚行国别战略发展方向和贷款领域的最新变化,结合本地区实际,围绕我国、自治区十四五规划、地方口岸重大发展战略优先发展的重点领域,在拟实施的第二批次项目基础上,重新设计和包装项目。在设计项目过程中,鼓励各地方和单位积极探索,提出具有示范性、创新性的项目方案。完善后的项目不仅需符合亚行2021-2025支持的合作领域,同时还需具有高质量绿色发展的特点。

二、相关要求

盟市发展改革830前将重新设计和包装后的项目方案及相关材料报送至外资处。届时,我委将会同自治区财政厅召集有关部门、相关专家、项目所在地发改、财政部门及项目业主单位座谈研究(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并上报亚行进行审核

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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